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以下簡稱“推優”),是黨賦予共青團組織的一項光榮任務,是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充實黨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發廣大團員青年的政治熱情,增強共青團組織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根據滬電院黨字(2006)2号文《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生黨員發展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精神,按照滬電院團組[2006]第9号《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推優”工作的實施意見》,在團員青年中樹立典型,更好地為黨培養後備力量,我院團委将于近期在全校開展推優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優”工作的實施階段如下:
1、教育階段
在進行“推優”工作前,各團支部應召開一次支部大會,向所在團支部成員介紹《上海電力學院關于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推優”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具體内容,并傳達“推優”工作的精神和具體實施辦法。
2、評優階段:
在評優過程中,各支部應遵循以下四個原則:
(1)公平公正的原則。加強推優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人人知曉,公平公正。
(2)集體決定的原則。團支部在形成考察意見和做出推薦決定時,都必須經過委員會集體讨論通過。
(3)黨團銜接的原則。即團員入黨必須經過團組織“推優”。
各支部參照以上原則民主選舉,選出推優對象。
(4)推優比例設置
大一年級不建議推優,其餘年級初步劃分為:大二年級10人,大三年級6人、大四年級1人。具體比例按照各團支部實際推薦可略作調整。
3、總結階段
在選出推優對象後,各支部要及時根據推優過程中出現的情況,開展總結活動,對于同學中反映的情況要給予高度重視。同時,認真填寫《“推優”對象審核表》,及時上交學院團委。
二、“推優”工作的時間要求
1、9月6日—9月10日:我院團委向本學院的各團支部部署本學期的推優工作和各支部的推優名額。
2、9月11日—9月18日:各團支部組織本支部的“推優”工作。團支部對班級中遞交入黨申請書的團員青年,在參照推薦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進行提名。在征求輔導員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後,團支部召開團員大會,由團支部委員介紹推優的優先條件和被提名團員的情況,經民主評議确定推薦名單。
(注:被推選的團員應遞交入黨申請書至少滿三個月,且上一學年無挂科;參加人員應為本支部的所有團員,參加選舉工作的團員數應至少為本支部團員數的三分之二,最終的推優對象至少應獲半數以上的票數;每名團員所選人數不應超過應選的人數)。
3、9月23日中午12點之前,各團支部将推優名單彙總至我院團委組織部,上交《團支部“推優”情況記錄表》,填寫《“推優”對象審核表》。
4、9月24日—9月27日:我院團委及時召開委員會議,對所有的對象進行審批,同時,将推優初定名單公示三天,聽取團員青年意見。
共青團bevictor伟德官网委員會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