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為進一步加強優良學風建設和和諧校園建設,樹立身邊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集體的榜樣,根據《上海電力大學優良學風集體及個人評選辦法》文件精神,現開展2023—2024學年優良學風集體、優良學風先進個人的評選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标準
優良學風集體及個人的評選标準請參照《上海電力大學優良學風集體及個人評選辦法》(見附件1)及《上海電力大學班級學風評估指标體系》(見附件2)的相關規定,各學院可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細則,并上報學校備案。
二、評選名額
1、優良學風集體包括優良學風班、優良學風示範班。
2、優良學風集體及先進個人每學年評選一次,原則上按專業、按年級評比,2024級新生不參與本次評選。
3、根據《上海電力大學優良學風集體及個人評選辦法》規定,我院評選名額為:優良學風個人3人,原則上各年級一個名額,優良學風班1個,優良學風示範班推薦名額1個
三、評選程序
1.班級、個人申報
參加評選的班級和學生個人于10月18日之前通過學生事務及管理系統(http://estudent.shiep.edu.cn)進行申請。
2.學院審核
bevictor伟德官网将按照評選辦法和學院的評選細則,組織申報班級、個人于10月21日進行公開答辯,具體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請符合條件的同學提前做好答辯準備,最終結果将于10月22日在學院B401會議室前的公示欄中公示評選結果并做好審核工作。
3.學校審定
校學生工作部(處)對學院上報的評選結果進行資格審查,并報校評審委員會審定,确定名單,最後由學校發文公布評選結果。
上海電力大學優良學風集體及個人評選辦法.docx上海電力大學班級學風評估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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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